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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孙晓洋律师

信誉卓越 历久不衰

孙晓洋律师,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团中央“青年之声”维权服务联盟专家;曾任、现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合肥仲裁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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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理念 精到独特

孙晓洋律师认为,刑辩律师应当具有悲天悯人的情怀,民刑兼通的技能,善辩巧辩的智慧,百折不挠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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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复合 民刑兼通

孙晓洋律师一直认为,刑辩律师应当同时是办理民商业务的行家里手,应常年活跃在民商业务的第一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中意见深入、切实有效,避免辩护意见浮于表面。这一问题在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孙律师长期办理民商业务积累的经验和打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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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年深耕 业绩优异

多年来,孙晓洋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在职务犯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暴力犯罪辩护、侵财犯罪辩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辩护等领域均取得了优秀的业绩。 原四川省副省长、省文联主席郭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原中国足协副主席、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南某受贿案;原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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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全面 排忧解难

孙晓洋律师长期办理民商业务积累的经验和打下的理论基础在刑辩工作中发挥了独特作用。 首先,在民刑交叉案件中,她经常从民商角度提出具有独立见解和独特价值的辩护意见,这些具有一定深度的专业意见能够得到主审法官及合议庭的高度重视,辩护意见被采纳的机会较高,被告人的利益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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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关怀 贯彻始终

孙晓洋律师认为,在刑事案件中,虽然被告人触犯了刑律,甚至有的罪大恶极,但他们合法的诉讼权利或其他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每一起刑事案件的后面,都有着复杂的社会因素或其个人原因。无论案件起因如何,除检察机关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判决无罪者外,被告人终将以戴罪之身为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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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合作 优质高效

孙晓洋律师团队是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晓洋律师作为牵头人的专业刑事辩护团队。合伙人律师富于经验和智慧,专职律师充满朝气和活力。团队成员均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兼具刑、民业务领域的法律服务能力。 近年来,孙晓洋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领域和刑民交叉业务领域异军突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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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优质 流程规范

孙晓洋律师团队认为,向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产品是刑辩团队建设的核心。为了优化客户的内心体验,增强客户的信任感,团队将无形的法律服务通过有形的流程设计和质量管控进行展示,以此使客户感受到精细、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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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应对 出色得体

孙晓洋律师在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工作多年。这一工作经历不仅使她具备优秀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同时使她能够从容自如地与新闻媒体沟通。 孙晓洋律师曾经是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节目的主讲律师之一,还是北京电视台体育频道的常年法律顾问及其他栏目的合作律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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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业外 口碑俱佳

孙晓洋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所秉持的高度负责精神和展现的专业精神得到了广大律师同行的高度肯定。此外,她所承办的案件基本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仅当事人及其家属感到满意,公检法机关对律师的工作也给予肯定,新闻媒体同样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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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誉卓越
    历久不衰

  • 服务理念
    精到独特

  • 知识复合
    民刑兼通

  • 经年深耕
    业绩优异

  • 服务全面
    排忧解难

  • 人文关怀
    贯彻始终

  • 团队合作
    优质高效

  • 服务标准
    流程规范

  • 媒体应对
    出色得体

  • 业内业外
    口碑俱佳

  • 职务犯罪辩护

    职务犯罪辩护

    职务犯罪辩护

    职务犯罪,即贪污贿赂类犯罪和渎职类犯罪的总称。此类犯罪主要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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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犯罪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

    经济犯罪主要是指,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管辖的刑事犯罪(主要集中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以及公安机关其他办案部门依法管辖的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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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事犯罪辩护

    商事犯罪辩护

    商事犯罪辩护

    内容精心准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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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财犯罪辩护

    侵财犯罪辩护

    侵财犯罪辩护

    侵财类犯罪主要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以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此类犯罪主要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五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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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毒品犯罪辩护

    毒品犯罪辩护

    毒品犯罪辩护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此类犯罪主要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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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暴力犯罪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对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其基本特征为具有明显的暴力性质。这里所说的使用暴力手段,既可以通过器械、武器、爆炸物等,也可以借助于行为人本身的体力。此类犯罪主要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四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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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辩护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辩护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辩护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组织"。此类犯罪主要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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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刑复核案件辩护、代理

    死刑复核案件辩护、代理

    死刑复核案件辩护、代理

    死刑复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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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媒体邀约
  • 传道授业
  • 荣誉嘉奖
  • 律师出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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